书架
千金宫娥
导航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二十四章 喜事
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2/3)页
棍棒前来找她算账,这才颓丧地跑出了梅林。
幸好那匹马还在,她跃上马背,轻拍马屁股,回去一路就应该更加仔细地搜寻,千万别错过一点点的蛛丝马迹。
这一路行去,当她回到怀远城时已经是亥时末。
她在城门处站了一会儿,极目远眺,脖子已经酸痛也总不能望见想见的人,便牵着马慢慢走进城门。
南市的面摊就在不远处,她瞥了一眼,昨夜两人对坐吃面的温馨场景在脑中快速闪过,心中一阵酸楚,不禁转过眼去。
“大小姐……”有人在叫她,她识得这声音,正是良明月的随身侍女。
回头时,这名女侍以及两名黑衣侍卫正兴高采烈朝着她招手,如此看来,沈牧迟应是安然的,一颗悬着的心慢慢回到原位,正要上前打探清楚。
侍女跑到她跟前:“大小姐可得知了这天大的好消息?”
采苓牵着马往面摊前多走了两步,在战场上骁勇无双的人不过是在外多停留了几个时辰,如今安全回来也不算是什么天大的好消息。
面摊的竹棚外为了遮蔽风雪,又垂下一圈布幔,一时间竟然看不清里面的情况,她唇角一勾:“是何好消息?”
“我们家小姐她……“侍女才刚刚开口。
“苓姐姐?”悦耳的声音从后响起,回头处,见良明月踮着脚正为墨色劲装的男子披着裘氅。
“小姐,您如今万万不可踮着脚。“侍女匆匆跑到他俩跟前,低声道。
良明月娇俏的小脸上登时布满红霞,轻瞥了一眼身旁的男子:“少主……”
“没错。你如今应当保重身子。”沈牧迟微微带着笑意,昂首站立,是采苓喜欢的意气风发的模样。
“姐姐还不知道吧。”良明月转头看向一脸懵懂的采苓,终是害羞,又瞧了眼随身女侍,女侍了然开口:“今晚少爷久久不归,我家小姐急晕了,随行大夫连忙诊脉,谁知道确是天大的好事!“
“是喜脉?“采苓问。
“嗯!“良明月笑若桃花,”姐姐可为少主与我高兴?“
采苓笑着点了点头:“嗯。很高兴。恭喜你们!“
“谢谢姐姐。如此一来,明月终于能尽自己的一份力为少主分忧了。“良明月拉着沈牧迟大氅的一角,掩不住的娇羞。
“确实是很好!“采苓觉得漫天鹅毛般的大雪仿佛糊作一团,渐渐看不清楚了,这该死的泪水啊,可千万别在这关键的时候落下来,”天色已晚,我先回府。你们也多加小心。“
她转过身子,轻轻一跃,已在马背上。
因是背对着他们,她并不急,只将斗篷的帽子拉起来遮住头,才拍马狂奔。
怀远城不大,很快就跑到了府门口,留守的侍卫说小少爷和二夫人兵分两路去找少主,也不知找到没有。
她告诉侍卫已经找到了,不时人就会回来,不消担心。
那侍卫登时腾上马去, 她问他要做什么,对方只答要去通知小少爷。
她扔了马鞭,就地坐在府门口的台阶上,这样无头无脑的找人真是可笑,如此这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头。
小时候看过的话本上说缘分都是刻在三生石上的,不是他不来,是时候还没到。她与沈牧迟十岁前就都认识了,岁月如歌,时光荏苒,连赐婚和同房都经历过了,却还是素来无缘。
若是有缘,为何十里梅岭来回寻找,寻不到他半点的踪迹?
若是有缘,为何在城门一侧矗立那么久,等不到他策马回奔的一点点身影?
若是有缘,城南的面摊,首先将他寻到的人就该是她,而非良明月。
工部员外郎的幺女明月,听说打小是在父母的呵护长兄的疼爱中长大的,虽不不是世代簪缨的大家族,却也是钟鸣鼎食,诗词书画无不精通,为人处世莫不被人称赞。
令她这样倨傲的人都自愧不如的美貌女子,为他生下整个王朝都翘首企盼的第一个皇子,该是多么完美的事。为何她的心中会酸酸的?
长长巷子里还点着灯火通明的梅花灯。
她抬头望着漫天飞扬的鹅毛大雪,觉得还是在喧闹的长安城里,坐在东喜楼的窗前喝一壶洛日红赏一夜雪景比较安逸。
忽然,脑海中回想起郁先生的话:别盯着雪看太久,小心雪盲。
遂收了视线,将头埋在两腿之间,厚厚的兔毛帽子扣住整个头,仿佛陷入一场虚幻的梦境,静谧的街道上没有一点声音,泪水就那么不争气的落了两行。
车舆来时,划破寂静,她想要站起身来,才发现眼泪还没擦干,幸好有帽子遮住,待会儿只消若无其事拍拍身上的落雪便好。
极轻的脚步声才不过响了两声,帽子就被人揭下,她不耐烦地抬起头来,

(本章未完,请翻页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