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柴慕容楚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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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1章:夜枭,商离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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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知道又能怎么样,反正只要我们把车子销毁,在从外地躲……”高新刚说到这儿,就见一个人来到车前,伸手拍打了一下周志那边车窗。

个人,从窈窕的身材上来看,应该是个女人。

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袖带帽体恤,帽子严严实实的拢住了发丝,脸上架着一副蛤蟆墨镜,露出的嘴唇上没有丝毫的血色,尖尖的下巴莹白如玉,在黑色服装的衬托下,透着一股子妖气。

志和同伴对视了一眼,然后落下车窗,有些奇怪的问:“有事……啊!!”车窗刚落下时,那个女人藏在背后的左手忽然一闪,一把黑色的军刺,就直接刺入周志左边的太阳穴,刺间从他的右边透出。

刺,只一刺,就贯穿了周志的头颅!够入选红三局的,手底下也都是有几下子的,周志之所以在一个照面就丧命,完全是因为他根本没想到这个女人,会杀人!实,周志死的一点都不冤。

在看到这个人是女人后,他心里就放松了警惕,却忘了那个指使他们给悍马车做手脚的人,也是个女人。

志的突然丧命,坐在车里的高新和王朝伟就是一呆。

们只是呆了一下,最多也就是零点几秒的时间。

就是高新和王朝伟的这一呆,却给了那个女人拔出军刺并顺势插如高新胸膛的机会。

这时候,才有也红也白的血箭从周志的创口中喷射而出。

刺杀周志到拔出军刺刺入高新的胸膛,期间的时间最多也就是高新发呆的那零点几秒。

果把外面这个女人换做世界上任何一个别的女人,她们也做不出这么快的动作。

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凶器,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杀两个红三局成员的女人,世上只有一个,她只能是曾经的杀手之王——夜枭,商离歌!枭在科学上来讲,它与猫头鹰同属一科。

它的听觉敏锐无与伦比,能在黑暗的森林裏自由飞翔,不需依赖任何的光线。

它的视觉百倍优良於人类,夜间猎食百发百中,从无任何猎物能够逃过它的追捕。

们总是把夜枭与人们将它与黑暗、病毒、恶魔、巫术连结一起,实属最不欢迎鸟类。

一个人,尤其是一个被孔夫子说成与小人同类的女人要是叫这个外号,夜枭就代表了死亡。

…枭,商离歌!…啊!”在商离歌将军刺刺入高新的胸膛后,已经反应过来的王朝伟,啊的一声大叫,也没有掏武器,而是一把推开车子另一侧的车门,飞快的向路旁跑去。

路边,站着一个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。

危险找警察这条定律,和渴了要喝水一样,已经被国民深深的印在了脑子里。

朝伟虽然不是普通人,可他却是个人,在眼睁睁的看着俩伙伴在瞬间被杀后,他在逃出车子后,出于本能的希望能够得到警察的庇护,却忘了在不久前,他就亲手做过一起谋杀别人的事。

离歌在瞬间刺杀两人后,根本没有半点的犹豫,腾身一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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