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缝隙之间唐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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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真相大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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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在这个时候走的格外的慢,男女的脸缓缓地凑近着,同时凑近的,还有两个人的心。

顾亦欢觉得,随着唐朝唇瓣的靠近,她的心仿佛马上就要从嘴巴跳出来了。男人身上的气息扑面而来。

而后,女孩子所有的感官都被无限放大,男人冰凉的唇瓣抵在她的上面,是温软与凉湿的碰撞,她已经完全迷失在里面。

唐朝没有别的什么动作,就只是这样虔诚而又纯洁的亲吻着怀里的女孩子,嗅着对方身上独特好闻得气息。

半晌,两个人的唇才恋恋不舍的分开。

“你明白吗,你像是一朵花,可是我并不想把你摘下来。”唐朝将顾亦欢的一缕碎发别到耳后,轻缓的在她的脸上轻轻啄了一下,“我想要,把你这朵花养大,不是养在温室里,而是把所有的风雨都给你,让你开的更久,更美,你懂吗?”

顾亦欢愣愣的看着他,点头。

看着女孩子似懂非懂的样子,他噗嗤笑出声来,打开车门,拉着她下了车。

反正来日方长,唐朝知道,自己已然陷进去了,所以,他一定会安静的守护着她,安静的等着自己的女孩儿长大。

“不是要吃卤肉面吗,再不下车,可就只能喝西北风了啊。”

顾亦欢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,世界上的任何一件东西都是有正反两面的。

就像有些人喜欢狗,有些人却不喜欢。

顾亦欢是害怕狗的。可是总对金毛啊,哈士奇啊这样的狗类抱有一种很美好的憧憬与幻想。

因为小时候被邻居哥哥领着玩儿,被他家一只很大的土狗给舔了一口,从此她就对这种时而彪悍,时而犯二的生物,敬而远之了。

可是等到顾亦欢上了大学,室友刘娜偏偏就是一个视狗如命的姑娘。

大学宿舍里是不让养狗的,因此刘娜到了下学期,就自己搬出去住了,正因为如此,也就如愿以偿的养了一只金毛和一只哈士奇。金毛叫棒球,哈士奇叫棒球棍。

顾亦欢也是喜欢这两个类型的狗的,特别是刘娜养的,那一只叫做棒球棍的哈士奇。

“欢欢啊,周末来我家住两天吧。”刘娜在周五下午的时候突然这样提议,“我家棒球棍想你想的那叫一个了不得啊,每天汪汪汪的哭嚎着。”

“哪只狗不汪汪汪的叫!”顾亦欢笑着推了好友一下,笑的弯了腰。

虽然每次她去刘娜家,都会因为害怕而离着金毛和哈士奇远远地,可是她依旧会很自觉的给这两个大爷买点儿好吃的。

比如棒球棍大爷,它就特别喜欢吃鱼肉味的火腿肠。

后来两个女生又嬉笑着闹了两句,直到被正在上课的古文教授瞪了一眼,这才有所收敛。

顾亦欢还是像往常一样,在周五就去刘娜家,然后周一两个人再一起返校。

两人抽周五下午活动课的时间,去了一趟宠物之家,给两个大爷买了喜欢吃的火腿肠,还有各种造型的磨牙棒。

“你是不知道,那两只胖狗最近老不爱活动,整整胖了一圈儿呢。”刘娜从货架子上抽下一包磨牙棒来,笑着抱怨着。

顾亦欢没吭声,就看着好友开心的表情,心里也替对方开心。

刘娜是真的喜欢狗,听说小的时候家里就养过几只小土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