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架
猪肉买不起
导航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十一章 参加马拉松比赛

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
第(3/3)页
着在做菜的哥哥,没好气的说了句。

  莫尘有些无奈的摇摇头,强者的孤独啊,等自己跑了第一名,再来嘲讽一下妹妹,让她看不起自己。

  ……

  吃完午饭后,莫尘闭眼在意识中查看着自己的吃猪肉系统,目前经验值显示还是为:310/500

  轻叹了口气,吃了半个多月的猪肉现在还没有升级,看来是越到后面就越难了,而且自己吃的猪肉经验值加的很少,看来得找一下品质高一点的猪肉了。

  第二天一早,天才开始朦朦亮起,兰城中心区的普道街前就已经聚集满了数千人,因为今天是兰城一年一度的马拉松比赛。

  莫尘早早就出了门,不过却只穿了一件短袖衫和一双拖鞋加走了出来。

  “还真是热闹啊。”看着一整条街道都是集满了人群,不由的赞叹了一句。

  出发点前的一座大屏幕上显示着一个青年男子点照片,上面还标示着:2小时08分钟的记录,应该就是上一届马拉松的冠军得主了。

  “咦,莫尘你也来参加马拉松了?”

  因为比赛还要半个小时才开始,莫尘在一旁的椅子是坐了下来,就听到背后有人拍了一下他的肩膀,说了一句。

  “鲁一发?”莫尘回过头,很快就认出来了眼前这个人,就是介绍他到店里工作点大学同学,看他身穿了一身运动装加知道他也是来跑马拉松点。

  “这位是?”莫尘注意到了鲁一发旁边一个同样身穿黑衣运动服,头发绑起来的年轻女子。

  “哦,她是我女朋友,叫峥爽,今天上和我一起来参加马拉松的。”鲁一发解释了一句。

  “鲁一发…峥爽…”莫尘听到这里,差点忍不住的笑了出来,但却不敢让鲁一发看见。

  “你怎么穿拖鞋来了?不会想穿拖鞋泡马拉松吧?”鲁一发打量着现在的莫尘,却注意到他脚上穿的拖鞋,不由的惊讶了一下。

  “拖鞋咋啦,我一样拿冠军。”

  莫尘嘴角微微弧起,自己的野猪疾跑还不是分分钟到终点,何必如此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