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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参加解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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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住在青岛路附近。第一次先将尸块抛在华侨路,然后回头,抛在了水佐岗路,最后,想要抛在更远的地方,可能有想过抛入江中,但是随后穿过长江,抛在了龙王山。

潘帆回到了招待所,随便吃了点东西,然后去了警局,将所有的线索和推断写在了白板上。

首先,据死者同学表示,死者并不是一个不谨慎的人,她对于陌生人的戒心很强,同时,她又很孤僻,孤僻,意味着需要认同,所以,凶手很有可能是在取得死者的信任后,将死者带回家中的。

死者爱好文学,所以,凶手很有可能是通过文学取得了死者的信任。

死者的尸体被切成了两千多块,码的很整齐,头和内脏被煮过。碎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所以说明,死者可能很早就被杀死了,然后在之后的几天里,被慢慢的分尸。

同样的,将死者的尸体切成两千多片,这种人绝对不是莽汉,一定是一个非常非常细致的人,而对文学又有一定的见解,最起码粗略精通解剖,所以,当年凶手的年龄大概是30—50岁之间。

有人猜测,这个案子是多人作案,但是潘帆觉得,凶手一定是一个人!而且,是一个独居的男性。只有这样,他才有充足的时间犯案剖尸。也有人猜测凶手是路边的包子铺老板,可是根据上一点,也就说明,包子铺老板基本上剔除了嫌疑。

现在,案子有几个疑点。

第一,凶手是否是变态杀手,有人分析,凶手一定不是变态杀手,因为如果是变态杀手,那么二十年来,他一定会耐不住寂寞,再次犯案的。但是,潘帆觉得,如果,这个男人不是第一次犯案呢,可能,在赵爱英碎尸案之前,凶手就已经杀过人了,只是没有被抓住。

第一次杀人,凶手没有经验,所以只是将人杀死,然后草草抛尸,结果,凶手在之后却觉得不满足,因为第一次杀人,没有获得快感,所以,他想第二次杀人。

第二次杀人,他制定了精密的计划,首先取得了死者赵爱英的信任,随后,将其杀害,这一次,他将死者剖成两千片,随后,将内脏和头颅煮熟,然后,他将一部分内脏吃掉,这或许是为什么警方发现有些内脏找不到的原因,因为被吃掉了。同时,这个凶手也满足了,所以之后的二十年里,他没有再次作案。

问题是,这个猜测是否准确。

若是不准确, 那么问题来了,凶手为什么不再次犯案呢?难道,凶手其实再次犯案了,只是没有被发现。或者,凶手已经死了?

二十年过去,凶手已经死掉的可能也不是没有。

潘帆在白板下面写下了心理画像。

男,单身,或许结过婚,但是当年是一个人住。三十到五十岁之间,有文化,具有最起码的粗浅的解剖知识,心思缜密,有强大的反侦察意识。长相普通。个子较高,一米七五左右或者以上,身材匀称。

停下手中的笔,潘帆闭上眼睛,随后,缓缓睁开,须出一口长气,这才发现,周围已经围了好几个人。

有一个警察说道:“这是凶手的心理侧写嘛?”

潘帆点点头,说道:“这是凶手当年的心理侧写。”

几个警察点点头,说道:“那么,我们抓到的那个人应该不是。”

潘帆点点头,的确不是,这次抓到的那个家伙才四十多岁,年龄方面不符合,而且家庭背景也不符合,他有老婆和女儿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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